答: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住房城乡建委审批”的程序办理,符合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含: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低收入群体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复印件),县住房城乡建委咨询电话023-5655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