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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2367659198873/2021-00058
        [ 发文字号 ]
        公平府发〔2021〕147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office365登陆账号没有反应_365bet365网址_bt365官方网站公平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16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天保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工作的通知


        节县公平镇人民政府关于

        切实做好2021年度天保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和天然商品林管护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office365登陆账号没有反应_365bet365网址_bt365官方网站林业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度天保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乔木林停伐管护补助工作的函》(奉节林函〔2021278号)文件精神,请各村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乔木林停伐管护补助落户落地工作及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和天然商品乔木林停伐管护补助金的直补工作,确保将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直补到管护责任人手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乔木林停伐管护补助同标准进行补偿和补助,均为12.75/亩,利用种粮直补卡支付体系进行直补。

        二、补助指标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乔木林停伐管护补助控制面积详见附件12,各村居在分解落实面积时不得突破控制指标。

        三、工作要求

        各村居要根据新一轮公益林落界成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依法依规、规范操作,组织好群众开展好落户落地基础工作。

        1.各村居召开村民大会,把新增商品林补偿面积分解落实到户,发现因数据误差等导致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存在林权纠纷影响落户落地的要实事求是予以调解,不得影响林农利益,不得引发新的矛盾

        2.各村居要认真按照落界后的数据将新增商品林补助面积落实到户并重新签订好管护合同,切实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3.各村居要把分户面积、标准、金额等信息公示到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参考附件4),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到乡镇永久备查。

        四、交林业站资料要求

        1.集体及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停伐管护补助合同。

        2.公益林生态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落户确认表、公示照片(参考附件4)。

        3.大户情况说明(1000元以上)、同一人同一帐号同一身份证号码出现多笔补偿费的情况说明。

        4.2021年度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发放清册(电子件),以2020年生态补偿发放清册为依据。

        五、时间要求

        20211129日(下周一)前把所需资料报公平镇林业站。

        特此通知

        附件:1.公平镇2020年生态林补偿金汇总表

        2.公平镇2021年新增商品林汇总表

        3.集体及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停伐管护补助合同(模板)

        4.公益林生态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落户确认表(公示模板)

                         office365登陆账号没有反应_365bet365网址_bt365官方网站公平镇人民政府

                          20211122

        附件1

        公平镇2020年生态林补偿汇总表

        序号

        村别

        补贴面积(亩)

        补偿标准

        补助金额(元)

        1

        板屋

        3019.19

        12.75

        38494.67

        2

        车家

        1125.93

        12.75

        14355.61

        3

        船型

        7217.89

        12.75

        92028.10

        4

        大寨

        6113.10

        12.75

        77942.03

        5

        公平

        1712.08

        12.75

        21829.02

        6

        鼓锣

        1632.86

        12.75

        20818.97

        7

        桂坝

        1681.98

        12.75

        21445.25

        8

        红石

        2099.86

        12.75

        26773.22

        9

        浸塘

        5755.32

        12.75

        73380.33

        10

        九岭

        7953.57

        12.75

        101408.02

        11

        龙王

        822.09

        12.75

        10481.65

        12

        青正

        1691.93

        12.75

        21572.11

        13

        沙湾

        2712.99

        12.75

        34590.62

        14

        太山

        5501.06

        12.75

        70138.51

        15

        同心

        6898.98

        12.75

        87962.00

        16

        万民

        9095.00

        12.75

        115961.25

        17

        学堂

        1777.50

        12.75

        22663.13

        18

        长龙

        4657.48

        12.75

        59382.87

        19

        长兴

        4108.45

        12.75

        52382.74

        20

        大田

        3682.19

        12.75

        46947.92

        21

        黄泥

        2022.75

        12.75

        25790.06

        合计

        81282.20

        1036348.05

        附件2

        公平镇2021年新增商品林汇总表

        单位:亩、元

        序号

        村居

        商品林面积

        补偿标准

        补助金额

        1

        板屋

        266.3

        12.75

        3395.33

        2

        船型

        4803.3

        12.75

        61242.08

        3

        大田

        93

        12.75

        1185.75

        4

        大寨

        69.5

        12.75

        886.13

        5

        公平

        18.6

        12.75

        237.15

        6

        鼓锣

        838.7

        12.75

        10693.43

        7

        桂坝

        45.9

        12.75

        585.23

        8

        红石

        88.3

        12.75

        1125.83

        9

        黄泥

        887

        12.75

        11309.25

        10

        浸塘

        2618.9

        12.75

        33390.98

        11

        九岭

        3135.6

        12.75

        39978.90

        12

        龙王

        33.6

        12.75

        428.40

        13

        青正

        12.3

        12.75

        156.83

        14

        沙湾

        20.8

        12.75

        265.20

        15

        太山

        139.7

        12.75

        1781.18

        16

        同心

        757.3

        12.75

        9655.58

        17

        万民

        3793

        12.75

        48360.75

        18

        学堂

        38.1

        12.75

        office365登陆账号没有反应_365bet365网址_bt365官方网站

        485.78

        19

        长龙

        45.8

        12.75

        583.95

        20

        长兴

        362.5

        12.75

        4621.88

        合计

        18068.2

        230369.55

        附件3

        集体及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停伐

        管护补助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乙方:(难落户涉及的林农姓名,可附清单)

        受托方:

        为实施好集体及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自主委托管护补偿(补助),规范受托管护及补偿(补助)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森林法》等规定,经双方及受托方协商一致,依法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及受托管护集体及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的面积和范围:天然商品乔木林面积亩。即:(分别用小地名描述)

        二、合同期限:自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般5年一签)

        三、补偿(补助)标准及金额:补偿(补助)标准随经济水平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标准在公示内容中公布(标准为12.75/亩)。金额依据本合同委托受托管护面积或林主签字确认的委托受托管护面积与公布标准计算而得,每年结算一次,通过指定银行打卡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及时向乙方贯彻传达各级有关集体及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的政策规定。

        2.组织和指导集体及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面积落地。

        3.及时掌握森林山火、病虫害等影响森林的情况,并及时组织森林火灾预防性扑救以及森林病虫害监测、预防和除治。

        4.集体及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管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5.对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6.对乙方及受托方不尽责或监守自盗造成集体及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破坏的,有权按约定扣减或取消当年补偿(补助)。

        7.及时组织补偿(补助)资金兑付,且监督受托方按权利人确定的补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进行使用管理。

        8.及时组织补偿(补助)主要数据上传到规定的网络数据库。

        五、乙方及受托方义务和权利

        1.完成集体及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的委托管护及委托接受和管理补偿(补助)资金的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确保不出现权利人及受托人监守自盗等毁林事件。

        2.及时发现并制止盗伐、滥伐林木、毁林开垦、乱捕滥猎野生保护动物、乱采滥挖重点野生保护植物等违法行为。

        3.配合、协助甲方或有关林政执法单位查处破坏集体及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的案件。

        4.签字同意受托方向甲方提供接受补偿(补助)的账号及补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等要件,有权监管受托方接受的补偿(补助)资金的用途。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或受托方违规野外用火造成集体及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山火以及乙方或受托方监守自盗造成集体及个人天然商品乔木林损毁的,甲方可取消当年补偿(补助)资金兑现。

        2.发生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和滥伐林木、捕猎野生动物、乱采乱挖野生保护植物、移植古大珍稀植物等违法行为,受托方未制止或制止不力或不及时报告,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甲方可扣发当年补偿(补助)金额的50%

        3.乙方及受托方认真履行合同,甲方不按时支付补偿(补助)的,乙方可向当地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反映。

        4.乙方及受托方不能将合同转让、转租、转包、抵押给他人。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及受托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按照法律途径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及受托方各执一份。

        3.乙方权利人签字同意由受托方代其组织管护并接受和管理补偿(补助)资金的委托书及经乙方签字确认的补偿(补助)资金使用方案作为合同附件。

        甲方(签字盖章)受托方(签字)

        20 20

        附件4

        公益林生态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面积落户确认表(公示)

        乡镇(街道):村(居):单位:亩

        社(组)

        姓名

        身份证号

        补偿补助面积合计

        国家级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

        地方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

        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面积

        银行卡(折)号

        联系

        电话

        是否

        贫困户

        家庭人口(人)

        签名

        确认

        备注:1.落户确认后及直补兑现前由社(组)选择当地人流相对集中的一至多个场所张贴公示不少于5天。

        2.该表作为纸质件上报,兑现清单另外用电子表格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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